一、常州纺院校园一卡通是读者进入图书馆以及在馆内借书、阅览和进行其他信息检索活动的有效凭证。读者进入图书馆必须携带本人校园一卡通,否则一律不办理借阅手续,读者应主动接受馆工作人员的验证检查。
二、校园一卡通借阅权限的开通等管理设在图书馆总还书处。
三、凡常州纺院正式教职工、学生,以及本校离退休职工,均可按规定凭本人的校园一卡通申请开通借阅权限。
四、新职工凭人事部门通知单开通借阅权限。
五、教职工院内调动,必须及时将人事调动通知单交图书馆;学生的学籍异动,教务处应及时书面通知图书馆,以便进行信息维护。
六、外聘教师、学院正式聘用的长期临时工必须凭本人的校园一卡通及所在部门出具的担保证明(盖章)后,方可办理开通临时借阅权限。
七、校园一卡通的借阅权限有一定的有效期,过期即行失效。学生的借阅权限在校学习期间有效。
八、每年新入学的学生根据教务处的新生名单,在进行入馆教育后以班级为单位统一开通借阅期限。
九、本校离退休教职工,可继续保留借阅权限。
十、校园一卡通只限本人借书与阅览时使用,不准作抵押品,不准转借,不准涂改。违规者将按《常州纺院图书馆违规处罚或赔偿规定》处理。
十一、校园一卡通要妥为保管,遗失者务必及时挂失,挂失手续在一卡通管理中心办理。挂失前造成被他人冒借图书的后果等,一律由原卡所有者负责,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十二、校园一卡通补办的注意事项:
1.校园一卡通遗失,或正常磨损影响使用时,均须本人重新办理校园一卡通。
2.补办校园一卡通后,原卡不能继续借阅,否则按冒用他人借书证处理。
十三、注销手续:
1.学生毕(结)业或教工调动等原因离开学校时,必须还清所借书刊,方可办理离校手续。凡有欠书未还或有欠款者应按规定赔偿或交纳欠款。
2.学生毕业离校前必须归还所有图书,以班级为单位,到图书馆总还书处办理注销手续,由图书馆在离校单上盖章,方可离校。
3.教职工调离本校,凭人事处调动通知办理注销手续,由图书馆盖章,方可离校。
4.外聘教师、学院正式聘用的长期临时工离校时凭所在部门离校通知,本人及时到图书馆办理注销手续。
5.读者离校时,不按规定到图书馆办理还书、注销手续的将追究所在单位和保证人的责任。
6.持证人若遇意外情况无法亲自办理注销手续,则可由其家属来馆代为办理还书及销证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