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纺院图书馆专家研究室使用须知

发布者:管理员发布时间:2013-03-21浏览次数:1956

图书馆为了能更好的为学院教学、科研服务,建立具有特色并提供优质服务的专家研究室,为了规范专家研究室的管理及使用,特制订使用须知如下:

一、本学院教授、副教授,学科带头人、精品课程授课人,课题组成员,均可依本须知申请借用专家研究室。

院外企事业和院校因需要来专家研究室进行教学、科研工作,经学院有关部门和图书馆批准后也可依本须知申请借用图书馆专家研究室。

二、申请人应向图书馆特藏室领取使用申请表,填写后交特藏室,特藏室按申请先后顺序合理安排申请人使用专家研究室。

三、借用专家研究室最长时限为一个月,如无后预约者,逾期可续用,但需提出续用申请。

四、专家研究室开放时间须执行本馆开馆时间,寒暑假不开放。

五、进专家研究室前,已申请人要先与特藏室工作人员办理使用专家研究室交接手续,领取钥匙,每日离馆时检查室内物品是否完好,并在专家研究室使用情况登记表填写相关内容。关闭电源、门窗,做好安全工作。

六、使用专家研究室时,使用人不得擅自转给他人使用。保持安静,不得张贴或移动家俱和设备,维持室內整洁。私人贵重物品若有遗失,损失由本人负责。

七、使用人在使用期內,在未向管理人员说明情况并连续一周未使用,本馆将收回其使用权,并安排他人使用。不得拒绝本馆管理人员入內。

八、如经发现借用人在专家研究室內进行不当的行为,图书馆立即停止其使用权,对所造成的损失由当事人承担,并在一年内不再接受其申请。

九、专家研究室提供纸质资源及电子资源服务,使用人请按以下步骤操作:

(1)、纸质资源服务:使用人在进本室的三个工作日前,开出所需纸质资源清单,管理人员在使用人进本室前准备好所需相关纸质资源,如中外文图书和期刊(被借出的除外),并办理好交接手续,在办理手续时,所借纸质资料要当面查收,如有破损或缺页等情况,应及时向工作人员声明,并盖相应的印章。

(2)、电子资源服务:提供需要的数据库资源和资源使用咨询服务,若本馆没有,图书馆出资为借用者提供查找外院校的电子资源。

十、借用人对室内的空调、电脑、打印机等财产要合理使用,妥善保管,若有遗失、损坏酌情赔偿。
  十一、专家研究室使用结束时,请与本馆管理人员办理退场离室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