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纺院图书馆读者借阅书刊规定

发布者:管理员发布时间:2013-03-21浏览次数:1894

1.凡本校读者一律凭本人校园一卡通进入图书馆进行借阅,一卡通均由本人保管不得转借他人,如有遗失,请立刻到一卡通管理中心挂失。

2.读者进入图书馆后,应文明翻阅。对阅览与所借之文献资料应加倍珍惜,不得在书上涂写、乱画、撕页和损坏,若有违反者,按本馆相应制度处理。

3.第一、第二、第三借阅室、过书室的图书可以外借;参考文献阅览室、期刊阅览室的文献资料不得外借,只能阅览。

4.本馆除过书室,均实行全开架、借、阅一体化服务。读者从书架上取书时,应正确使用代书板。阅览后的图书,请自觉放于周转书架上,由工作人员按序上架。

5.本馆实行分借总还模式,即在各借阅室借书,统一在总还书室还书。

6.办理借阅手续时,所借图书要当面检查,如有破损或缺页等情况,应及时向工作人员说明,并盖相应印章,以明责任。同时还请读者注意核对书名与计算机屏幕显示是否相符,如有不符请及时向工作人员提出。

7.请读者在借阅图书时注意服务台上显示器的应归还日期或者通过图书馆检索机查询应归还日期。图书应按期归还,逾期未还者按相关规定交纳逾期费。

8.续借:学生不可续借,教职工可续借一次,续借期为30天。续借可在借期到期前十天内,通过进入图书馆主页,在图书馆书目检索系统上自行办理续借。续借周期从原到期之日起计算。

9.在寒暑假期间,图书馆对借期中的图书作统一的假期借书延期处理,延长借书到期的时间,请读者随时注意图书馆主页的通告。

10.读者离校时,应及时来本馆办理图书清还手续,由本馆在离校通知单上盖验收印章后,方可离校。